港协暨奥委会副会长霍启刚表示,日前公布的属会机构管治检讨结果及《机构管治守则》,涵盖董事会管治、选拔运动员、会籍管理等6项範畴,涉及243项检讨,近六成检讨项目获得「全面执行」或「部分执行」,体育总会对检讨结果和守则的反应大致正面,社会普遍亦「收货」。 身兼立法会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议员的霍启刚出席本台节目《星期六问责》时说,选拔运动员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期望体育总会写清楚选拔準则,最大原则是运动员的成绩和潜能不可以被埋没,不能因制度等因素阻碍运动员发展。他又说,运动员选拔设有上诉机制,由独立人士处理,亦要订立处理上诉的时间及流程。 《机构管治守则》建议,体育总会订定董事的最长任期和年期,例如参考国际奥委会原则,担任同一职务的任期不超过12年或16年,年龄不超过70岁或75岁。霍启刚说,明白社会希望体育总会健康发展,管理层有人事轮替机制,守则列出国际奥委会最长任期作为参考,但每个体育总会都有独特性,如果设定一个硬性的年期,未必对该体育项目最好,保留一定弹性有其重要性,体育总会亦要向政府、港协及社会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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