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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动公告被取消?记者求证:误读 规则未变引发讨论

近日,证监会发布了“市值管理14条”,有网友发现正式稿中删除了关于市场表现明显偏离上市公司价值时需发布股价异动公告的要求。对此,有人解读为取消了异动公告。

实际上,这种解读是误读。异动公告的披露依据的是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并有明确的数量标准。“市值管理14条”仅原则性地提到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时董事会应采取的措施,与交易所的具体规定并不完全一致。

接近监管的人士解释说,正式稿的修改主要是因为交易所已有明确的股价异动公告要求,无需重复。同时,原条文的表述可能在实际操作中引起歧义,容易被误解为董事会的责任仅限于按规定发布股价异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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