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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向高校毕业生发放购房券 支持人才安居

大连市出台《大连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包含14条举措,涉及金融、人才和公积金政策支持。

大连向高校毕业生发放购房券

响应全国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倡议,大连将批量调降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利率。对于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房贷,其加点幅度将调整为不低于-30BP,以减少居民房贷利息支出。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房和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统一为15%。取消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具体贷款利率由银行根据客户偿付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

对符合领取大连市新毕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条件的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在每月分别发放2500元、1500元和1000元住房补贴的基础上,若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再分别发放10万元、5万元和3万元有效期为一年的购房券。大专、中专、技工院校等毕业生在上述区域购买新房可获得3万元有效期为一年的购房券。购房券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3:1承担。其他区市县、先导区参照制定本地区购房券政策。

符合领取大连市安家费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尖端人才500万元,领军人才260万元,高端人才120万元,青年才俊30万元),购买新建商品房后可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后一次性提前领取剩余安家费。同样地,符合领取新毕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条件的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购买新房后也可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后一次性提前领取剩余住房补贴。

对于符合条件的新毕业高校毕业生、软件人才租赁国房集团运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每租满一年减免两个月租金。各类产业工人、职业技能人才、环卫工人等新市民、年轻人租住国房集团保障性租赁住房时,国房集团给予10%租金减免,减免部分由政府补贴。

“卖旧买新”政策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并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含公寓)的个人,政府按照出售自有住房建筑面积给予100元/平方米、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总额不超过所缴纳的增值税和契税总额。此外,购买新房者还可获发3000元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

大连还计划组织面向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购房政策宣讲活动,鼓励重点在售项目提供至少10%的购房优惠,并支持房企开展团购定制高品质商品房。通过团购购房的客户可按需确定户型和装修标准等。

加快推动合规“白名单”项目融资落地,利用各种政策工具支持问题项目修复,引导房企改善现金流。同时加大保障性住房筹集力度,增加地方财政资金和国有企业自筹资金投入,目标是筹集1万套适合的存量房源用作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方面,完善“房票”安置系统,购买1万套存量商品房用于动迁居民安置。

制定“绿色、健康、低碳、智能、安全”的“大连好房子”标准,试点打造一批样板项目。加快闲置存量土地处置,优化存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单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60万元,双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100万元,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持续落实人才、多子女家庭等贷款支持政策,博士研究生家庭最高可享受200万元贷款额度,多子女家庭最高可享受120万元贷款额度。继续执行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商品房和保障房购房首付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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