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力度的加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不断增强。11月22日,合阳县公安局同家庄派出所民警与热心群众共同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展现了警民合力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局面。
当天,同家庄派出所接到热心群众报警求助,称在某农场门口发现一只猫头鹰。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这只猫头鹰蜷缩在角落里,一双圆溜溜的眼睛警惕地望着四周。民警小心翼翼地将它抱起,并确认这是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初步观察后,发现猫头鹰没有明显外伤但精神状态不佳,无法飞行。为确保其安全,民警将其带回并联系了森林派出所,待其恢复野外生存能力后再放归自然。
警方提醒,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也是捕食鼠类的重要益鸟。私自捕杀、饲养或贩卖猫头鹰均属违法行为。若在野外发现需要救助的猫头鹰,应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